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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19-08-21 09:10:47

8月15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状况、6月和7月份生态补偿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7月份全省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中国环境报、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都市频道、民生频道、法治频道、新闻广播、经济广播、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大河网、映象网等媒体记者参加。

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审计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并分别发布相关内容。发布会由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今年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月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PM2.5月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55.2%。1-7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48.7%。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3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97.1%。1-7月,全省18个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7.7%。

(三)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按照《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豫环攻坚办〔2019〕21号)的规定,结合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现将2019年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1、省辖市排名情况: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信阳、三门峡、洛阳、商丘、濮阳、驻马店、新乡、漯河、焦作、周口、开封、安阳、南阳、济源、鹤壁、许昌、平顶山、郑州。

2、县(市、区)排名情况: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区)依次为:三门峡卢氏县、洛阳栾川县、洛阳洛宁县、信阳光山县、洛阳嵩县、三门峡灵宝市、洛阳宜阳县、驻马店泌阳县、新蔡县、南阳西峡县、驻马店确山县、南阳淅川县、永城市、驻马店西平县、驻马店汝南县、信阳淮滨县、信阳新县、平顶山鲁山县、信阳潢川县、洛阳伊川县。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依次为:开封尉氏县、新乡新乡县、平顶山舞钢市、长垣县、新乡原阳县、安阳汤阴县、新乡卫辉市、焦作温县、平顶山叶县、鹤壁淇县、许昌长葛市、许昌襄城县、平顶山石龙区、郑州航空港区、许昌禹州市、新乡辉县、洛阳汝阳县、信阳商城县、周口扶沟县、周口太康县。

(四)7月份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19年7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通报如下:

1、省辖市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济源、洛阳、安阳。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濮阳、开封、鹤壁。

2、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驻马店正阳县、南阳方城县、开封尉氏县、信阳商城县、洛阳栾川县、洛阳洛宁县、驻马店确山县、驻马店西平县、洛阳嵩县、洛阳汝阳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获嘉县、焦作博爱县、周口扶沟县、濮阳华龙区、焦作温县、平顶山宝丰县、郑州荥阳市、周口川汇区、鹤壁浚县、周口西华县。

二、全省生态补偿情况

(一)6月份

2019年6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018.5万元,得补1080.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812万元,得补410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6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郑州305.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驻马店407万元、省直管县是固始6万元。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省辖市中,9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安阳265万元、开封160万元、鹤壁130万元、濮阳130万元、焦作120万元、郑州75.5万元、济源75万元、新乡45.5万元、许昌17.5万元。8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347万元、三门峡218万元、南阳181.5万元、洛阳89万元、驻马店85万元、平顶山83.5万元、周口45万元、漯河31.5万元。

2、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省辖市中,9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230万元、济源190万元、漯河170万元、洛阳60万元、南阳60万元、平顶山50万元、商丘20万元、新乡10万元、驻马店10万元。8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120万元、鹤壁70万元、濮阳60万元、信阳60万元、三门峡30万元、开封20万元、许昌20万元、焦作10万元。省直管县(市)中,1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巩义12万元。6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6万元、永城4万元、鹿邑4万元、兰考2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

(二)7月份

2019年7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86.5万元,得补122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794万元,得补490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7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郑州475万元、省直管县是汝州24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周口208.5万元、省直管县是滑县4万元。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省辖市中,9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安阳285万元、鹤壁185万元、焦作185万元、郑州165万元、济源155万元、濮阳105万元、开封90万元、平顶山11万元、洛阳5.5万元。9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326.5万元、商丘191.5万元、周口158.5万元、三门峡158万元、驻马店147.5万元、新乡105万元、南阳94万元、漯河38.5万元、许昌4.5万元。

2、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省辖市中,8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310万元、信阳180万元、漯河90万元、洛阳50万元、三门峡50万元、平顶山30万元、濮阳20万元、开封10万元。10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150万元、新乡70万元、周口50万元、济源50万元、鹤壁40万元、焦作40万元、南阳30万元、许昌20万元、驻马店20万元、商丘10万元。省直管县(市)中,4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汝州24万元、巩义12万元、永城10万元、新蔡8万元。4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4万元、兰考2万元、长垣2万元、鹿邑2万元。

三、蓝天保卫战进展情况

7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打赢蓝天保卫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7月25日,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共同对上半年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3市10县进行公开约谈,省级党政“一把手”就生态环境问题共同约谈,规格之高,在河南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亮明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立场,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传递了坚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念。近日,陈润儿省长又先后亲自在省生态环境厅主持召开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到新乡调研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改造工作,主持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分析我省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部署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三散”治理工作;黄强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市两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省辖市分管市领导参加的分组讨论会,座谈分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视频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讲话精神,分析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部署安排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得到调整优化。今年以来,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10.4%,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10%,购入省外电量273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5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的23%,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全省完成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1.53亿吨,水路货运量8220.5万吨,完成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量19.9万标箱。

三是持续推进工业治理。依据《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持续推进非电行业提标改造、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铸造行业深度治理、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等“六项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共3.1万个治理项目,已完成1.5万个,正在建设1.4万个,完成率48%,开工率94%。其中,钢铁、焦化、水泥、碳素、玻璃、电解铝等非电行业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81个,工业锅炉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671个,工业炉窑专项治理项目已完成3452个,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已完成7727个,铸造行业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223个,VOCs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2749个。按照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的年度安排,将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尽量早一天完成,早一天实现减排效果。

四是强化“三散”治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三散”治理工作,把散污企业治理、散煤取暖改造、散尘精准管控作为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来抓。一是组织实施“散污”企业动态清零。对“散污”企业开展常态化、拉网式、不间断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对已经核实的“散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依法分类处置。对“散污”企业集群,制定总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提升或搬迁入园。今后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污”企业整改不到位的,将实行专项督办、限期整改;对出现普遍性或区域性整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责。二是大力推进散煤治理替代工作。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持续加大“双替代”改造力度,2019年全省完成“双替代”200万户。各地进一步扩大“禁煤区(含洁净型煤)”范围,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凡实现散煤取暖改造整县(市、区)、整乡(镇、街道)、整村推进的区域,全部划定为“禁煤区”。加强煤炭产销环节监管力度,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加大向农村地区资金补贴倾斜力度,确保居民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三是全面开展“散尘”污染治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城市“散尘”防治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2019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80%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6%以上。国省交通干线公路扬尘整治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道绿),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国省干线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坚持推进机械高效作业和大风天气管控,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露天矿山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

五是狠抓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印发《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从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提前实施了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在全省开展破难题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严格查处“黑烟车”,截至目前,已建成遥感监测设备182台套,建设黑烟车抓拍系统130套,遥感监测共抓拍机动车2100万辆,抽检柴油货车54.9万辆,检出超标车辆3.4万辆。

六是创新方式方法。修订《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市县进行约谈警示。截至7月底,分三批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靠后的5个省辖市和21个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分2批对全省11个市政府发了空气质量警示函。组织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出动专家3000余人次,发现问题1万余个;树立行业标杆企业,分行业召开6次现场会,推广先进治污经验;成立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协会,发布重点排污行业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排行榜,开展企业服务日和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争创活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四、碧水保卫战有关工作

今年7月,全省各项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有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省7月份水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全省水环境质量整体达到考核要求。今年1至7月,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6个,占59.6%,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强力推进下,年初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扭转,并逐步改善。同2018年同期相比,今年1至7月,“好水”持平,“差水”减少;Ⅰ~Ⅲ类水质断面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2个,减少2.1个百分点。

三是重点工程推进有序。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推动实施《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周口、开封等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促。174处县级黑臭水体已完成136处,未完成整治48处。今年计划完成的9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建成项目22个,在建项目67个,未开工项目2个。在全域清洁河流方面,全面推动河流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19年列入全省河道综合整治项目23个,已建成2个,在建18个,未开工3个;2019年列入全省生态湿地建设项目36个,已建成6个,正在推进30个。在饮用水源整治方面,持续推进县级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排查出的400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治369个,未完成整治31个;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环境风险整治和设标立界工作,240个水污染风险源整治任务中,已完成整治128个,1798个警示牌和界牌年度整治任务中,已完成924个。

四是开展了几项重要工作。一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专题询问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检察院以及我厅等接受省人大代表的询问,解答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水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这次专题询问还进行了现场直播。二是开展卫河和共产主义渠水环境质量改善调研工作。卫河流域是我省产业结构问题最突出、水资源最匮乏、水质改善压力最大的流域,我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卫河和共产主义渠水环境质量改善调研,查找卫河流域突出短板,确定解决办法。三是持续开展超标断面现场督办、治污工程重点督促,以及水质月排名、月生态补偿等措施,有效促进了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情况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也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省按照“一保(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两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三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关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河南省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豫政办﹝2016﹞23号)要求,对全省1204个乡镇的120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了保护区,并组织对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保护区,依法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环境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要求,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方面信息,目前全省共有76个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升级达标验收,初步建立起“扫干净、转运好、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农村“脏乱差”面貌得到改观。76个县(市、区)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的2‰配备保洁员,共配备保洁员16.14万名,管理人员1.1万名。1112个乡镇有垃圾密闭式转运站或中转设施2294个(处),有大型垃圾运输车4734辆,2.8万行政村配备保洁车辆9.26万辆,垃圾收集桶(箱、池)218.56万个。排查录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4处,漂浮垃圾55处,累计清理陈年垃圾1100万吨。

三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长效运维机制等要求,全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豫建﹝2018﹞209号),督促各地以县为单元,启动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改厕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9﹞5号),召开全省农户改厕现场推进会,省、市、县三级财政每户补贴600元资金,共筹措18亿农村改厕资金,大力推广三格式化粪池改厕模式,继2018年完成200万户后,2019年第一季度又完成改厕27.8万户。我厅牵头编制的《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也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发布,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基础支撑。

四是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按照推进养殖产业生产清洁化和模式生态化、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等工作要求,多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一是生态环境厅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快推广种养、农牧、养殖场与农田建设等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严格养殖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促进养殖业污染减排。二是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地积极推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包括通过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发展绿色养殖;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三是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

五是防控种植业污染。包括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示范试点、排查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等。7月11日到12日,省攻坚办在驻马店市召开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及技术培训会,部署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利用工作,推广正阳、汝南等试点经验,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推广到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全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

六是推进“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要求,2019年全省要完成2000个农村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我省优先选择南水北调库区沿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省界周边、国省控河流断面等周边村庄进行治理,在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努力探索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整治模式,以便下一步向全省推广,目前该项工作在省委农办的组织领导下在积极推进。同志们,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初心,开拓进取,保持韧劲,奋力攻坚,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为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六、全省涉气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省厅认真分析原因,科学研判,决定开展全省涉气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制定“1+3”实施方案(即“1”个整体实施方案,组织方案、培训方案、行动方案等“3”个分方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组织方面,精心抽调执法警力,集中培训,封闭考试。联合公安、检察人员,打乱编组、异地执法;抽调行业专家配合执法,属地执法与行业执法条块结合;针对“京津冀”通道城市、汾渭平原、豫东豫南等地区不同特点,精密调配执法力量;成立指挥组、资料组、巡查组等三个行动保障组,各驻地行动组建立临时党支部,省厅派出联络员任纪检委员,实现行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施过程中,编制工作简报26期,宣传大批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好人好事;发布“红黑榜”,学先进,促执法,形成比学赶帮的氛围;每日梳理汇总执法问题并移交属地,夯实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杀“回马枪”式执法检查,震慑部分企图以临时停产应付、躲避执法检查企业。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摸清涉气企业底数,为治污减排打下坚实基础。此次行动摸排检查企业总数共计50262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8283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5796家,散乱污515家。为“冬病夏治”、精准管控提供了详实清单,为深入推进“五到位、一密闭”整治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查处大批违法行为,为加强监管指明清晰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严打违法原则,强化环境监管,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6623起,是近五年来省厅组织实施的规模最大、效果最突出的专项执法行动。环境违法行为中占比较高的依次是违反环评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违反建设项目验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6大类,为属地严查违法、集中整治、“举一反三”开展交叉互查、加强环境监管提供了样本示范。

三是依法执法违法必究,企业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参与人员多,声势大,5万余家涉气企业全部覆盖,涉及钢铁、焦化、铸造等7大主要涉气行业。通过逐企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依法采取立案处罚、移交公安、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等措施,触动企业核心利益,强力震慑违法企业。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观念深入企业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内心,企业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明显,形成企业生存必须环保过关、企业发展必须环保先行、企业做强必须环保过硬的深刻认识,推动企业立即纠正各类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污染排放大幅降低,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通过严打违法,部分违法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部分企业被纠正违法,整改问题,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据统计,在7月份高温少雨、湿沉降效果差的气象条件下,通过专项执法行动管控减排,全省废气排放总量同比下降37.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42.9%、34.2%、37.7%。7月份,根据模型计算,通过工业企业减排,使我省PM2.5月均浓度下降低了3微克/立方米。7月份PM2.5月均浓度仅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达到近五年最好成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同比下降12.5%,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

五是锤炼执法人员素质,队伍更加忠诚干净担当。700余执法人员来自全省各市县,异地执法,打乱编组,兼顾专业性,组织难度大;正值大暑前后,顶着高温、酷暑一个月整,持续时间长;检查企业5万余家,路途复杂,远离工作的地方,远离家人,工作任务重。这些困难一一挡在前面,既是困难也是挑战,更是一次锤炼。全体执法人员迎难而上,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善打硬仗,不怕困难,直面挑战,以实际行动圆满完成任务,用更加忠诚、干净、担当,自觉维护环保铁军形象。


201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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